深圳有不少工友是通过劳务派遣方式进入工厂、工地工作的。一旦发生工伤,很多人犯迷糊:我是派遣公司招进来的,但在用工单位干的活,工伤到底找谁? 法律规定:派遣公司是用人单位 答案很明确:找派遣公司。 根据《劳务派遣暂行规定》第十条规定,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,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,并承担工伤保险责任。用工单位则应当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,并配合提供相关证据材料。 简单来说,你和谁签的劳动合同,谁就是你的用人单位,谁就该为你申请工伤认定、缴纳工伤保险。派遣公司不能以"你是在用工单位受的伤"为由推卸责任。 用工单位也有义务配合 虽然工伤保险责任由派遣公司承担,但用工单位并非完全无关。法律规定用工单位应当:
一是协助派遣公司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;
二是如实提供事故发生的时间、地点、原因及受伤经过等信息;
三是配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调查。 如果用工单位拒绝配合,导致工伤认定受阻,工伤职工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,不需要依赖单位。
派遣工友维权建议
第一步,确认你与派遣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合同关系。没有书面合同也没关系,工资转账记录、工牌、考勤记录等都可以证明劳动关系。
第二步,受伤后及时就医并保留所有医疗凭证。
第三步,尽快向派遣公司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要求,如果派遣公司不作为,你可以自己在一年内直接申请。
第四步,如有争议,可申请劳动仲裁。 劳务派遣工伤涉及两个单位的法律关系,处理起来比普通工伤更复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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